2024-01-23 18:00:00
来源:水母网
烟台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于1月23日(星期二)上午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烟台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徐忠;烟台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明浩;烟台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培杰;烟台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韩喜强介绍情况,发布会由市委宣传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市新闻办主任宫海涛主持。
宫海涛:
各位记者朋友,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本场发布会我们邀请到了:烟台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徐忠先生;烟台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明浩先生;烟台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培杰先生;烟台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韩喜强先生。
下面,请徐书记介绍有关情况。
徐忠:
大家上午好!首先,我代表烟台市民政局向一直以来关心和支持烟台民政事业发展的媒体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我重点向大家介绍一下2023年织密扎牢基本民生兜底保障网和2024年民政事业重点工作打算情况。
一、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扎实有力。一是救助政策日益完善。会同财政、医保等部门转发《山东省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办法》,联合财政、农业农村、残联等部门单位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结合实际提出具体要求,为精准规范做好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和社会救助扩围增效工作提供了政策支持。2023年,全市新纳入低保对象8027人、特困人员2202人。二是救助标准稳步提高。完成9类困难群体保障标准提标,其中城乡低保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1001元和800元,较上年度分别增长5%和7.4%,城乡低保标准之比由1.28:1缩小到1.25:1。截至2023年底,全市共有低保对象66503人、特困人员23785人、孤困儿童2011人,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32793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79615人,救助流浪乞讨人员785人次,开展临时救助4803人次,累计发放各类救助保障资金14.5亿元。三是救助改革成效明显。会同人社、医保等部门探索推行社会救助集成办,实现救助资金给付、就业困难认定等7件关联事项“一网通办”和医疗救助、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贴3项保障待遇“静默认证”,大幅提升了群众办事便捷度,相关经验被全国优化营商环境简报刊发,获评省级大数据创新应用典型场景。指导区市加强社会救助领域改革创新,福山区和龙口市获评全省首批社会救助综合改革实验区,莱山区“莱善助”和栖霞市“栖心助”获评全省优秀社会救助品牌,我市获评全省社会救助优秀创新实践案例、政策宣传优秀成果、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优秀项目各2个。积极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试点工作,为6300余名患者提供多样化康复服务3.2万余次,福山区在全省现场会上作典型发言。扎实做好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规范开展助医助学等系列项目,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1个组织和3名个人获评全省关爱服务困境儿童系列十佳,1人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加强慈善帮扶与政府救助衔接,累计发放慈善款物7900余万元,受益群众127万人次。
二、养老服务事业创新发展。一是政策体系更加健全。配合市人大出台《烟台市养老服务条例》,编制市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市、县全部制定《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出台《烟台市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轮候办法》《烟台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分级分类探访关爱服务实施方案》《烟台市特殊困难老年人委托代理服务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持续完善养老服务政策制度。二是服务供给更加优化。加强护理型床位建设,全市新增护理型床位3151张、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66.5%。探索开展安心居家、爱心助浴、暖心过冬、顺心助餐“四心”服务,完成独居老人智能监护设备安装5885户,为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助浴服务1.37万人次,为困难老人提供暖心过冬床位1334张,累计建成市民社区食堂和助老配餐点612处、日均服务老年人3万多人次,有关做法在全省养老服务工作会议上推介,获评全省民政工作优秀创新案例。三是创新示范更加主动。积极推进养老服务创新创优,龙口市、招远市入选全省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示范县,芝罘区、龙口市、黄渤海新区共3个案例入选全省养老服务领域创新典型案例,1个机构通过国家级养老服务业标准化试点评估,1个机构入选全省养老服务标准化示范点,3人分别获评全国养老服务先进个人、全省最美基层养老工作者、全省最美养老志愿者称号。四是招商引资更加有力。举办第七届烟台国际康养产业博览会,全市达成康养产业招商引资项目合作意向10个、合同投资33.6亿元,年内新建康养产业项目12个、累计投资7.9亿元。
三、殡葬服务水平显著增强。一是殡葬服务设施逐步升级。新建、改扩建公益性公墓127处,统筹安排1436万元补贴殡仪馆购置设备设施,新增火化炉16台、冷藏设备63台、殡仪服务车辆22辆,莱州市殡仪馆完成改扩建,海阳市新建殡仪馆投入试运营,基层殡葬服务能力全面加强。加快推进“互联网+殡葬服务”,联合卫健、公安部门建成“智慧殡仪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采取“统一平台+多元应用”模式,接收医疗机构和公安机关的电子死亡证明,并向相关部门推送电子火化证等材料,促进了殡葬服务转型升级。二是殡葬惠民政策全面推行。修订《烟台市基本殡葬惠民政策实施办法》,健全完善普惠性基本殡葬服务政策和节地生态奖补制度,全面实行火化、遗体本地接运等六项基本殡葬服务全免费,全年为群众节省丧葬费用7600余万元。三是殡葬移风易俗持续深化。组织11批次公益性海葬、海葬逝者骨灰910具,开展农村红白理事会骨干成员培训190余次、培训1.6万人次,组织宣传活动80余次,发放宣传单26万份、鲜花8万余只,福山区、莱山区入选全省第二批“礼安齐鲁”丧俗改革试点,我市9个红白理事会获评全省第二批“百佳红白理事会”。
2024年,我们将以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标尺,锚定“一年大变样、两年大提升、三年塑品牌”的总体目标,把2024年作为“重点突破年”,按照“一四三五五”的工作思路,突出党建统领一条主线,瞄准在全国有更大影响、全省有更多经验、全市有更好位次、全系统有更优品牌四个定位,全力推动养老服务、公益慈善事业、殡葬管理服务三大领域攻坚突破,筑牢夯实社会救助、儿童福利、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区划地名、社会组织五项基础,建立完善领导带动、挂图作战、跨界融合、督考激励、宣传引导五项工作机制,事争一流、唯旗是夺,团结奋斗、实干争先,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奋力谱写烟台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为打造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示范城市、环渤海地区中心城市贡献更多民政力量、展现更多民政担当。
一、聚焦老有所养,着力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一是抓顶层设计。出台养老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摸清老年人和养老服务市场主体底数,研究确定各类养老服务保障内容、范围、标准等,统筹谋划打造“15分钟养老服务圈”。二是抓招商引资。编制养老服务政策指引,坚持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瞄准500强企业和养老行业头部领军企业开展精准招商,举办第八届中国·烟台国际康养产业博览会,跟进做好泰康之家、德陪康养等重点招商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促成项目尽快落地。三是抓基本养老。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随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动态调整的长效机制,修订养老服务资金补助政策,持续开展“四心”服务,年内新增护理型床位1400张,完成适老化改造1500户、“安心居家”设备安装3000户,开展“爱心助浴”服务1万人次以上,提供“暖心过冬”床位1000张,“顺心助餐”日均服务1万人次以上。
二、聚焦崇德向善,着力加强公益慈善城市建设。秉持“发动社会办慈善,办好慈善为社会”方针,出台推动新时代公益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积极培育多元慈善主体,健全慈善保障机制,畅通全社会参与公益慈善渠道,深入实施慈善组织倍增、慈善募捐拓面、社区慈善孵化、慈善项目提质、慈善主体赋能、崇善文化培育“六大行动”,加快构建参与广泛、阳光透明、规范高效的慈善体系,年内争取慈善组织数量增长20%以上、新增社区慈善基金50支以上。一是强化政校合作。依托高校的理论基础和人才支撑,探索建立慈善组织孵化基地、人才实训基地、项目实验室等阵地,助力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二是强化资源整合。健全完善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五社联动”机制,列支专项资金支持社区慈善基金发展,鼓励引导多方力量参与社区公益慈善服务,加大典型宣传,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可持续发展模式。三是强化激励引导。探索建立慈善褒奖机制,对有突出贡献的爱心捐赠企业、捐赠个人、优秀慈善项目进行表扬,广泛开展“中华慈善日”宣传、“爱心捐助”等活动,推动慈善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在全社会营造崇德向善的浓厚氛围。
三、聚焦逝有所安,着力健全节地生态安葬服务体系。坚持中心城区重点突破与全域整体推进相结合,统筹抓好公益性安葬设施规划建设和管理,强力推动以骨灰寄存为主的市级公益性公墓芝罘地块和以墓穴式为主的莱山地块加快建设。在全市面上,积极推进县、乡、村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和改造,指导各区市加快建设城市公益性公墓,按照节约土地、生态优先原则,兴建以卧碑或符合标准立碑为主的节地生态安葬墓穴,给予一定奖补政策激励,引导群众实行节地生态安葬。深化移风易俗,年内将农村红白理事会骨干成员全部轮训一遍,常态化组织公益性海葬和海葬公祭活动,广泛宣传推广节地生态安葬,全力打造“礼安烟台”殡葬服务品牌。
四、聚焦弱有所扶,着力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一方面,在常态化救助上下实功。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适时适度提高9类困难群体保障标准,落实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政策主动告知、对象主动发现、信息主动公开“三主动”工作机制,及时将符合条件人员纳入救助保障范围,按时足额发放救助保障资金,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另一方面,在信息化服务上求实效。认真落实“数据镇街”要求,加强部门之间数据共享和应用,扎实做好社会救助关联事项“一网通办”和有关保障待遇“静默认证”,以及残疾人“两项补贴”、孤困儿童保障“全省通办”“跨省通办”等工作,推动民政服务更加便捷高效。
最后,再次感谢广大媒体朋友们对烟台民政事业的关心支持,恳请大家一如既往地关注民政事业发展,为我们多提宝贵意见。谢谢大家!
宫海涛:
感谢徐书记的全面介绍。下面,进入记者提问环节。
中新社记者提问:
据了解,市民政局开展的“四心”服务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能否详细介绍一下“四心”服务有关具体情况?
徐明浩:
为有效回应老年人特别是生活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中的所急所需,我局采取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创新推出“爱心助浴、暖心过冬、安心居家、顺心助餐”为主题的“四心”助老服务项目。刚才徐书记介绍了该项目取得的成果,可以说,“四心”服务项目的实施,较好地满足了老年人多样化、品质化养老服务需求,进一步擦亮了“福寿烟台·康养胜地”颐养安居城市名片。
下面,我具体介绍一下“四心”服务情况。
1.“爱心助浴”项目是为居家失能老年人提供上门助浴服务,目前已有38家具备助浴资质的养老机构、社会组织和养老企业长期参与。其服务对象分为两类:一是优先服务人群,具有烟台市户籍且居住在辖区内的分散供养、经济困难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80周岁及以上的失能老年人;二是延伸服务人群,具有烟台市户籍的其他失能半失能老年人。优先服务人群享受1次/月免费助浴服务,由市级承担助浴补助,提供100元/次补助标准,延伸服务人群享受浴资减半优惠政策。
老年朋友或亲属可以通过拨打6912349提出助浴需求,由12349养老服务平台按照老人需求和所在区域进行派单,所在区域助浴机构就近提供上门服务。
2.“暖心过冬”项目是对家庭取暖有困难的老年人冬季入住养老机构免收取暖费,其他费用给予优惠。今年共提供暖心床位1334张。其服务对象分为三类:一是优先服务人群,分散供养特困老年人和经济困难老年人在活动期内入住养老机构,费用全免;二是延伸服务人群,具有烟台市户籍的高龄、失能、空巢、留守、残疾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在活动期内,该类服务人群入住养老机构,免取暖费,其他费用减半;三是其他确有生活困难的年满60周岁以上老年人。在活动期内入住养老机构,免取暖费,其他费用给予一定优惠。
有需求的老年人可以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向镇(街)提出申请,镇(街)将服务对象情况上报区市民政部门,由区市民政部门确定服务人群类别,将服务对象相关情况转交辖区养老机构,养老机构对服务对象进行评估后为服务对象提供相应服务。
3.“安心居家”项目是为全市独居老人安装智能设备,提供紧急呼叫、精神慰藉及异常预警的远程监测照护服务。其服务对象为全市分散供养特困老年人、独居的经济困难老年人和其他高龄独居老人。(该项目是通过区市民政局主动摸排,不用申请)
4.“顺心助餐”项目是在完善市民社区食堂规范化管理的基础上,统筹发展“市民社区食堂+助老配餐点+送餐入户”的老年人助餐服务体系,其服务对象为社区内60周岁以上低保、特困群众和残疾人以及70周岁以上老年人,对社区内有送餐需求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发动志愿者、义工队伍、企业为其提供免费送餐服务。
山东广播电视台记者提问:
1月13日,在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上,郑德雁市长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持续打造公益慈善城市”,经过近两年的发展,我市慈善氛围日渐浓厚,慈善活动广泛开展,请问什么样的组织可以称为慈善组织?怎样申请成为慈善组织?慈善活动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王培杰:
慈善组织是指依法成立,符合慈善法规定,以面向社会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的非营利性组织。慈善组织主要包括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组织形式。
申请成为慈善组织主要通过两种方式来实现。一种是直接登记为慈善组织,主要针对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拟新登记成立慈善组织的。对于拟新成立登记为慈善组织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结合工作实际,申请人需首先向属地行政审批部门提出申请,由行政审批部门将相关材料转交民政部门进行慈善属性审查;审查合格后,民政部门出具确认书,由行政审批部门在对其他条件进行审核的基础上进行登记注册。
另一种是慈善组织认定,主要针对已经设立的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非营利性组织进行后期属性确认,符合条件的认定为慈善组织。对于慈善组织的认定,申请人需要首先向属地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由民政部门依据《慈善组织认定办法》规定的条件及程序进行认定,符合条件的,由民政部门出具确认书,行政审批部门为该组织换发慈善组织法人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规定,慈善活动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捐赠财产或者提供服务等方式,在以下领域自愿开展的公益活动:(一)扶贫、济困;(二)扶老、救孤、恤病、助残、优抚;(三)救助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四)促进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的发展;(五)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六)符合慈善法规定的其他公益活动。开展慈善活动,应当遵循合法、自愿、诚信、非营利的原则,不得违背社会公德,不得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烟台市融媒体中心记者提问:
刚才讲到,2023年在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方面出台了相关政策措施,请问主要有哪些新规定新变化?
韩喜强:
2023年,市民政局联合财政、农业农村、残联等部门单位联合下发了《关于转发鲁民〔2023〕44号文件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从救助对象家庭收入核算扣减和财产认定等方面,进一步细化了低保等社会救助政策。其中重点是完善了重残“单人保”政策,省文件中规定: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可以参照“单人户”提出低保申请。依靠兄弟姐妹或者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供养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在评估认定其家庭经济状况时,兄弟姐妹或者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给付的供养费用(指赡养、抚养、扶养费用)可视情适当豁免,符合条件的,纳入低保范围。兄弟姐妹或者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对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无法定赡(抚、扶)养义务的,或者属于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收入低于当地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不计算供养费用。在此基础上,我市出台的配套政策文件又进一步明确: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提出低保申请,只核算其本人的收入、财产;依靠兄弟姐妹或者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供养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在评估认定其家庭经济状况时,兄弟姐妹或者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给付的供养费用可按50%比例予以豁免,符合条件的,纳入低保范围。
大众日报记者提问:
入冬以来,我市出现了多次大范围低温雨雪冰冻天气,请问民政部门采取了哪些举措,防范应对极端恶劣天气,确保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王培杰:
为确保城乡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全市各级民政部门主要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一是做好城乡特殊困难群体冬季取暖保障工作。按照特困、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类别,对困难居民家庭冬季采暖分别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截至目前,全市已发放补助资金1329.04万元。同时,全面做好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工作,确保有到养老机构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愿进全进。二是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暖心过冬”活动。目前,已有1334家爱心养老企业积极报名参与,在优先保障分散供养老年人群的基础上,逐步向经济困难、高龄、失能、空巢、留守、残疾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以及其他老年人延伸,提供冬季养老服务。三是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活动。市县两级救助管理机构开展街头主动巡查救助,对市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火车站、地下通道、公园、广场、桥梁涵洞等重点区域进行定期巡查、劝导救助,引导街头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接受救助,对不愿接受入站救助的,发放棉衣、棉被、水等物资,帮助他们平安越冬。入冬以来,全市累计出动车辆260余次,救助流浪乞讨和临时遇困人员76人次,已护送27人返乡,发放衣物、食物、口罩、生活用品等救助物资647余件。在此也呼吁广大市民朋友,如发现流浪乞讨或疑似人员,请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或民政部门救助电话6682129或6663129。
宫海涛:
记者提问就到这里。大家如果还有其他需要采访的内容,会后可以联系徐晓珊,联系电话:6284940。
今天的发布会就到这里。感谢发布人,谢谢记者朋友们。
编辑: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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