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19 18:00:00
来源:水母网
烟台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于4月19日(星期五)上午举行《烟台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4年版)》新闻发布会,邀请烟台市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新闻发言人孙吉鹏;烟台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宋守杰;烟台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欣培;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李卫东介绍情况,发布会由市委宣传部汲正扬主持。
2024.4.19 10:00
主持人汲正扬:
各位记者朋友,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本场发布会我们邀请到了:烟台市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孙吉鹏先生;烟台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宋守杰先生;烟台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欣培先生;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李卫东先生。
下面,请孙主任介绍有关情况。
孙吉鹏:
大家上午好!托育、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住房等公共服务,关系到人民群众基本需求和生活保障,明确需要保障的服务事项和标准是推动发展成果全民共享,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的必然要求。
党的二十大报告做出“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增强均衡性和可及性”的部署要求,为实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全民共享”的目标,市委、市政府安排发改部门会同教育、人社、卫健、财政等20个部门对2022年我市首次出台的《烟台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以下简称《服务标准》)进行了修订完善,2024版《服务标准》从10个方面界定了23大类90项基本公共服务标准。
1.幼有所育方面,围绕优孕优生服务、儿童健康服务、儿童关爱服务3大类,制定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预防接种、特殊儿童群体基本生活保障等12项标准。
2.学有所教方面,围绕学前教育助学服务、义务教育服务、普通高中助学服务、中等职业教育助学服务4大类,制定学前教育免除保教费、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费等9项标准。
3.劳有所得方面,围绕就业创业服务、工伤失业保险服务2大类,制定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创业开业指导、工伤失业保险等12项标准。
4.病有所医方面,围绕公共卫生服务、医疗保险服务、计划生育扶助服务3大类,制定建立居民健康档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等15项标准。
5.老有所养方面,围绕养老助老服务、养老保险服务2大类,制定老年人健康管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4项标准。
6.住有所居方面,围绕公租房服务、住房改造服务2大类,制定公租房保障、城镇棚户区住房改造等3项标准。
7.弱有所扶方面,围绕社会救助服务、公共法律服务、扶残助残服务3大类,制定最低生活保障、法律援助、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16项标准。
8.优军服务方面,围绕优军优抚服务,制定优待抚恤等4项标准。
9.文体服务方面,围绕公共文化服务、公共体育服务2大类,制定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公共体育设施开放等9项标准。
10.公共安全方面,围绕公共安全服务,制定食品安全等6项标准。
对比2022年服务标准,本次修改主要有3项重大变化:
一是新增服务项目3项。分别为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服务、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电话、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
二是提高服务标准3项。针对“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标准,寄宿制学校公用经费补助由每年每生增加200元提高到增加300元。针对“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标准,独生子女死亡家庭、伤残家庭补助标准分别由每人每月850元、700元提高到990元、810元。针对“农村危房改造”标准,修缮加固危房补助由不低于0.8万元提高到不低于1.2万元,拆除重建或选址新建房屋补助由不低于1.8万元提高到不低于2.5万元。
三是扩大服务对象范围4项。针对“学前教育免除保教费”标准,服务对象增加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针对“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标准,服务对象增加了生源为原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涉疆、涉藏农村学生。针对“就业见习服务”标准,服务对象扩大为处于失业状态的16-24周岁青年。针对“城乡医疗救助”标准,服务对象增加了低保边缘家庭、农村易返贫致贫家庭,生活困难的大病患者。
为贯彻落实好《服务标准》,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严格落实标准,切实强化担当。将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的落地实施作为民生保障的重点任务,开展基本公共服务达标行动,加强检查督促、监测预警。
二是强化资金保障,确保落实到位。我市将通过自有财力、地方政府专项债以及转移支付等方式,加强基本公共服务资金预算管理,推动建立可持续的投入保障长效机制。
三是完善基础设施,提升服务能力。我们将合理规划建设各类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加快补齐基本公共服务短板,不断提高基本公共服务的可及性和便利性。按照确定的服务项目和服务标准,足额拨付经费、配齐服务人员、保障有效运转。鼓励将符合要求的基本公共服务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指导目录。
四是加强舆论宣传,推进公开共享。我们将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媒体平台、亲清发改会客厅等,及时公开各项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畅通意见建议反馈渠道,方便群众获取信息、参与监督,维护权益。
这里,也希望各位媒体朋友们,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知晓度,让政策红利惠及更多群众。谢谢大家。
主持人汲正扬:
感谢孙主任的全面介绍。下面,进入记者提问环节。
记者提问:
一直以来,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不断提高教育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为全市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请问教育领域提供的公共服务主要有哪些?
宋守杰:
感谢这位记者的提问。目前,我们提供的主要公共服务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对普惠性幼儿园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儿童、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残疾儿童、低保家庭儿童和特困救助供养儿童等免除保教费。
二是为具有正式注册园籍的幼儿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发放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元。对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提供生活补助,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为普通高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免除符合条件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为符合条件的中等职业教育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免除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学费。2023年共计安排资金1.95亿元,惠及学生18.41万人。
三是免除义务教育学生学杂费,对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公用经费予以保障,对符合条件的民办学校公用经费给予补助,标准为:小学、初中和特殊教育分别是910元/生/学年、1110元/生/学年和11100元/生/学年。免费为义务教育学生提供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免费为小学一年级学生提供正版学生字典。免费提供地方课程教科书。
记者提问:
自上版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制定和落实后,教育事业发展取得的主要成绩有哪些?
宋守杰:
感谢这位记者的提问。教育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的落实,有力地推动了全市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推动学前教育公益普惠发展。2021年以来,全市新建、改扩建、回购、回租公办幼儿园151处,新认定省优质园133所,全市学前教育公办率由40.56%提升到65%,普惠率由94.09%提升到95%,省优质园率由52.13%提升到62%,均位居全省前列。我们启动实施烟台市“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蓬莱区、高新区通过“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国家评估认定。城区公办幼儿园“集团化办园”和“镇村一体化”办园体制改革加快推进。
二是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持续推进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建成涵盖513所学校(校区)的125个教育集团(共同体),集团化办学覆盖率为99.4%,乡村学校覆盖率为100%。优化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实现义务教育学校和有需求学生两个全覆盖,惠及学生40万人。
三是推动普通高中特色化发展。评选10所烟台市首批市级特色高中,3所高中入选首批省级特色高中,6所高中入选普通高中省级学科基地。
四是推动职业教育融合贯通发展。组建黄渤海新区、高新区、长岛综合试验区3个市域产教联合体,成立海洋工程、清洁能源等24个产教融合共同体。组织市域内中高职院校开展合作办学,新增及调整5所中职学校三二连读专业。7所学校、7个专业分别入选省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和特色化专业。
记者提问:
残疾人两项补贴是烟台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中维护残疾人权益的重要内容,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需要符合什么条件?怎么申请?目前的发放标准是多少?
王欣培: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残疾人两项补贴具体讲是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统称为残疾人两项补贴。
一、申请条件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条件为具有烟台市户籍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的残疾人。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条件为具有烟台市户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残疾人。
二、申请途径
分为线下和线上两种。线下可由本人、法定监护人、抚养人、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被委托人,到镇街民政服务窗口,填写申请表申请即可。线上可通过登陆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及其移动端、民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及其移动端申请。山东省户籍残疾人也可实名登录“爱山东”APP,在助残服务项目里,提交申请。
三、发放标准
根据《关于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的通知》要求,自2024年起我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标准为一二级每人每月214元,三四级每人每月161元(芝罘区、长岛区为17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标准为一级每人每月193元,二级每人每月161元。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以残疾人需求为导向,加强残疾人福利补贴制度的惠民便民精准管理,坚持政策衔接动态调整,稳步提升残疾人福利保障水平。
记者提问:
请介绍一下,烟台市落实基本公共服务中预防接种工作的举措有哪些?
李卫东:
感谢这位记者的提问。居住在中国境内的居民,依法享有接种免疫规划疫苗的权利,履行接种免疫规划疫苗的义务。在儿童出生后1个月内,其监护人应到儿童居住地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为其办理预防接种证。
政府免费向居民提供免疫规划疫苗。我市的免疫规划疫苗由省疾控中心统一采购,通过冷链运输储藏系统,逐级分配到接种门诊,再为适龄人群接种。
目前,我市的免疫规划疫苗主要是指适龄儿童接种的乙型肝炎疫苗、卡介苗、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等共11种疫苗。
卫生健康部门牵头组织实施国家免疫规划,指定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承担责任区域内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工作。目前,全市有179个儿童预防接种门诊,承担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工作,我市的接种门诊信息,在市卫健委和市疾控中心网站上都有公示。
记者提问:
人口发展是关系中华民族发展的大事情。近年来国家出台一系列政策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请问,烟台市在出生缺陷防控方面是如何扩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供的?
李卫东:
感谢这位记者的提问。我市构建了完善的出生缺陷防治网络和质量管理体系,通过持续加强三级预防来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
一级预防就是把婚前和孕前这两道关口把握住,统筹推进婚前保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还有像叶酸的补充等服务,努力让出生缺陷不发生;二级预防主要体现在怀孕中期,加强产前筛查和诊断,尽早发现异常,努力减少严重的出生缺陷;三级预防就是产后新生儿的筛查,在筛查过程中发现的先天性疾病、可疑的病例,尽早诊断,尽早治疗,同时加强随访追踪。
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方面,三级预防可以概括为“优生六免费”,即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免费发放优生优育指导书籍、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免费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免费产前筛查和免费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特别要说的是,2023年起,我市加大了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的财政投入,从2013年的110元/人增加至370元/人,免费筛查的遗传代谢病由4种增加到52种;我市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诊断机构也分别增加到34家和9家。另外,目前我市所有二级及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均纳入了围产儿出生缺陷监测范围,实现了全覆盖,这对于全面掌握我市出生缺陷发生情况,积极实施出生缺陷防控行动提供了可靠保障。
2024.4.19 10:40
主持人汲正扬:
记者提问就到这里。大家如果还有其他需要采访的内容,会后可以联系市发展改革委,杜浩嘉,0535-6020276;市教育局孙少林,0535-2118666;市民政局丁代超,0535-6241778;市卫生健康委,董成志,0535-6243697。
今天的发布会就到这里。感谢发布人,谢谢记者朋友们。
编辑: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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