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9-13 18:15:00
来源:水母网
烟台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于9月11日(星期三)下午举行“营商环境创新行动”主题系列 第三场新闻发布会,邀请烟台市委依法治市办公室副主任、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文家;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桂一;烟台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于泳;烟台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伟;烟台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王增波介绍情况,发布会由市委宣传部对外宣传科科长赵向阳主持。
2024.9.11 15∶00
主持人赵向阳:
各位记者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下午好!
欢迎参加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本场是“营商环境创新行动”主题系列发布会第三场。主要向大家介绍烟台市法治营商环境提升行动的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首先,我向大家介绍一下出席本场发布会的发布人,他们是:烟台市委依法治市办公室副主任、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文家先生;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桂一先生;烟台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于泳先生;烟台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伟先生;烟台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王增波先生。
下面,请刘局长介绍我市法治营商环境提升行动总体情况。
刘文家:
女士们、先生们、媒体朋友们:
下午好!
首先感谢各位媒体朋友对法治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大力支持和宣传报道。我们召开“营商环境创新行动”主题系列第三场新闻发布会,主要是向社会各界介绍全市法治营商环境提升行动开展情况,解答一下大家关心的问题。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年来,按照全市“126”营商环境战略部署,由市司法局牵头,联合法院、检察院、公安、仲裁等部门共同开展法治营商环境提升行动,锚定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全链条统筹发力,打造营商环境优越、法治护航有力的厚商之城。
一是打造公平兴商的制度环境。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等新兴领域制度建设,依托民营企业立法联系点,广泛听取市场主体立法意见建议,《烟台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草案)》经市政府第70次常务会议通过,已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加大涉企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政府合同等合法性审查力度,开辟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文件审查“绿色通道”。围绕建设统一大市场、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领域,做好有效政策文件的清理修改,组织全市法规规章、政策文件日常清理和专项清理3次,梳理各类政策文件300余件,为市场主体公平竞争提供全方位法治保障。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发布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政府规章形式制定《烟台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
二是打造规范重商的执法环境。全面落实包容审慎执法理念,推行轻微和一般违法行为不罚、轻罚、不予行政强制“三张清单”,持续开展“两书同达”,引导失信企业主动纠正违法失信行为,有效激发市场活力。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在重点执法领域连续多年开展执法大比武活动,33个市直行政执法机关全部制定年度执法人员教育培训计划,全市1.4万余名行政执法人员全部完成公共法律知识轮训。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今年我市5449名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证件年审考试,依法收回并注销执法证件2200余份。着力纠治涉企执法突出问题,开展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行政执法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围绕6方面整治重点和7项整治措施,扎实推进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升级“涉企联合检查平台”,全面推行涉企执法阳光监督改革,出台《烟台市优化营商环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规定》,率先打通与“山东省行政执法与监督一体化平台”的互联互通,实现涉企行政检查与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一体衔接。建立行政执法案卷定期评查机制,今年评查行政处罚案卷1300余份,发现普遍性问题400余项,全部反馈执法机关进行规范整改。设立涉企行政复议基层联系点和行政复议驻商会观测点,打造行政复议“议烟和合”品牌,促进政企纠纷有效化解。
三是打造公正护商的司法环境。围绕企业破产、诚信社会、依法行政、金融等十大领域建立府院联动机制,持续加强“握手烟和”多元解纷品牌建设,诉前成功化解纠纷4.2万件。加强知识产权综合保护,深化知识产权“司法+行政”一体化服务保护,设立“检察护企知识产权服务站”,加大侵犯商业秘密和侵犯著作权行为打击力度,为企业挽回损失数千万元。打造烟检护企“蓝色风帆”品牌,严惩民营企业内部腐败犯罪,降低企业关键技术人员犯罪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帮助企业完善内部监管制度。市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开展涉企“挂案”专项清理,排查梳理涉企“挂案”143件,市法院开展涉企执行专项行动145次,执结拖欠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案件3200余件,帮助企业减负增效。公安机关严厉打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规范使用刑事强制措施,加强涉企案件涉案财物处置审核监督,避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四是打造暖企惠商的服务环境。不断完善涉企法律服务体系,升级市县两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开展“千名律师进企业”公益法律服务活动,帮助企业发现法律问题、化解法律风险900余个,提供法律咨询2300余次。组织“暖心公证·护企同行”活动,抽调骨干公证员走访联络重点项目、企业290家,办理工程项目招投标等涉企公证5000余件。部署“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主题普法宣传,面向企业开展“点单式”普法,提升依法治企水平。加大涉企矛盾纠纷排查力度,成立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烟台调解室、市级民商事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做好民商事纠纷、知识产权、涉企劳动人事争议等重点行业领域调解工作,裕龙石化民工工伤赔偿纠纷调解案例入选第二届“全省十佳人民调解案例”。发挥烟台市商会仲裁调解中心、港澳台商事仲裁调解中心和涉侨商事仲裁调解中心“三级架构体系”辐射带动作用,创新开展“六进”工作。创建“快速仲裁”品牌,开展案件繁简分流,快速仲裁团队办理案件166件,调解率61.45%。推行“仲裁+调解+诉讼”模式,通过仲裁方式调解案件274件,标的额3.28亿元。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用心用力用情为市场主体提供高质量、全方位的法治服务,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让更多企业家在烟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创业,为烟台建设环渤海地区中心城市和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示范城市提供更高水平的法治保障。
相关情况我就介绍到这里。谢谢大家!
主持人赵向阳:
感谢刘局长的全面介绍。下面,进入记者提问环节。
记者提问:
今年,全市法院系统以审判为中心,探索建立了府院联动机制,请问在为优化法治法治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方面,有哪些举措或做法?
王桂一: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2024年以来,全市法院聚焦“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积极营造优质法治化营商环境,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
一是做深府院联动,协同联动营造依法依规治理环境。联合市政府出台《关于全面建立府院联动机制的意见》,陆续召开全市破产、诚信社会、依法行政、金融等领域府院联动会议,有效运用信息共享、发布司法典型案例、提出司法建议等工作机制,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和公开司法有效衔接,形成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合力。
二是做优多元解纷,协同联动营造平稳安全和谐环境。坚持把诉前调解作为解决纠纷的优选项,持续释放“握手烟和”品牌效能,进一步规范完善诉调一体化办案模式,目前已分层次吸收616个调解组织参与诉前调解,同时加大委派调解、委托调解力度,扎实履行指导调解职能,诉前成功化解纠纷42583件。
三是做强破产审判,协同联动营造进退有序竞争环境。全面落实《关于完善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的意见》,健全“府院联动、市场导向、差异处置、专业审理”的破产处置模式,深化“府院联动·助企重生”破产审判品牌建设,充分运用预重整等工作机制,审结破产案件60件,重整成功6家企业,盘活资产近14亿元。
四是做精知识产权审判,协同联动营造充满活力创新环境。深化知识产权“司法+行政”“一站式”服务,全面构建知识产权一体化保护框架,实现“1+N”综合保护的最佳效果,审结案件737件,审理的某文化传媒公司侵害摄影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案入选山东法院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五是做实执行工作,协同联动营造诚信经营市场环境。坚持强联互动、纵深推进、综合治理“执行难”,推动建立“党委领导、法院主办、主管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组织开展涉企执行专项活动145次,灵活运用“放水养鱼”、分期履行和企业信用修复等执行措施,执结拖欠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案件3200余件,执行到位金额21.76亿元,为390余家企业修复信用。
这个问题我就回答到这里。
记者提问:
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围绕企业合法权益保护,助力企业减负增效,开展了“检察护企”活动,请问取得哪些成效,谢谢!
于泳: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今年以来检察机关主要做了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深入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市场信心。今年以来,依托“十百千”鲁检护企专项活动,重点关注国家级经济开发区、高新区、自贸试验区等经济发展重点区,先后对接省级重点项目10个,规模以上企业74家,国有、民营等企业170余个,走访企业43次,开展座谈会14次,在重点企业设立13家知识产权检察护企服务站、企业家驿站等联系点,发放调查(调研)问卷1000余份,收集问题建议61条,回应企业法律问题42个,在立案监督、涉企犯罪打击、重大法务风险防范等领域持续提供有力司法帮助。
二是服务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护航创新驱动发展。深化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加强涉企知识产权保护。聚焦辖区优势的生物医药、绿色能源、化学化工等领域,在高新技术、关键核心技术、重要经营信息等方面加大犯罪打击力度,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作用,用好提前介入、退回补充侦查和自行侦查,完善证据链条,加大对侵犯商业秘密和侵犯著作权等犯罪案件的打击力度,今年以来,办理侵犯知识产权类案件21件52人,为相关企业挽回数千万元损失。
三是严惩企业内部腐败犯罪,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积极回应企业诉求,依法惩治企业内部人员,特别是企业高管、财务、采购、销售、技术等关键岗位人员实施的职务侵占、挪用资金、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以及背信损害公司利益等侵害企业利益犯罪。今年以来,先后办理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挪用资金、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侵害企业权益犯罪30余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
四是以推进“挂案”清理活动为抓手,进一步减轻企业诉累。加强与公安机关协作配合,通过召开部署推动会、联合实地督导等方式,对久侦不结、久诉不结案件全面排查、分类处置,督促对符合法定情形案件依法撤销或者作其他处理,切实解决企业讼累;对于需进一步侦查案件,督促加快侦查进度,尽快侦查终结;对于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依法及时作出处理决定。今年以来,共排查梳理涉企“挂案”143件,为各类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规范、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
这个问题我就回答到这里。
记者提问:
当前,受市场环境影响,部分企业出现经营困难,个别企业甚至出现违法行为,请问公安机关如何平衡依法追究违法犯罪责任和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之间的关系?
李伟: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市公安局主要开展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提升打击质效营造企业平安发展环境。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健全完善“行刑+企”工作机制,加大对民族企业、特别是烟台本地品牌企业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力度,严厉打击侵犯烟商、烟企知识产权犯罪行为。进一步畅通涉企犯罪报案渠道,针对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开辟报案、受理绿色通道,快速反应。结合涉企犯罪形势和公安警情分析,每月发布一次风险预警提示。常态化开展普法企业一线、法律在线咨询、涉法风险会诊三大助企活动,帮助企业提升自身防范意识和能力。严厉打击黑恶犯罪、经济领域犯罪、食品药品领域犯罪,守护民生安全,维护经济金融秩序。二是严格贯彻落实包容审慎执法要求,规范使用刑事强制措施。对涉嫌犯罪的企业,坚持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准确把握逮捕条件,特别是对企业主要经营人员采取人身强制措施前,要加强对社会危险性方面的审查,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的评估论证。如果社会危险性较低,采取非羁押方式不致产生新的危害,对企业正常经营更加有利的,可以不采取人身羁押措施。加强对涉企案件涉案财物处置的审核监督,对企业的生产资料、机器设备、账户资金等企业正常经营必须的财物,进行严格论证评估,严禁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尽可能地避免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三是深入开展涉企案件执法突出问题整治活动。聚焦长期“挂案”、逐利执法、选择性执法等涉企执法突出问题,开展涉企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对全市近年来查办的涉企案件进行集中清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有效降低长期挂案对企业造成的实质影响,积极为涉案企业“松绑”“解套”,依法保障企业及其经营者合法权益。严格规定涉企案件立案期限,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涉企案件,立案审查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七日;重大疑难复杂的,审查期限不超过三十日。立案或不予立案决定后,要及时向企业反馈案件进展情况,让企业安心生产、放心经营。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及异地办案协作“六个严禁”、“七项规定”等制度规定,及时发现纠正违法违规争抢管辖、逐利执法等问题,确保涉企案件执法质量和执法效果。这个问题我就回答到这里。
记者提问: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落实好防范化解房地产、地方政府债务、中小金融机构等重点领域风险的各项举措”。请问仲裁机构在化解金融领域重大风险、推动我市金融业高质量发展方面做了哪些工作、取得哪些成效?
王增波: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截至8月底,烟台仲裁委员会共计办理金融仲裁案件70件,案件标的额23.14亿,调解和解率93.33%,具体工作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是优化“快速仲裁”模式,提升金融案件办理效率。精准回应金融机构对于仲裁服务的新需求、新期待,发布实施《烟台仲裁委员会金融仲裁规则》。结合金融仲裁案件办理实际,依据仲裁案件“简案快裁,繁案精办”原则,进一步强化金融仲裁案件“快立、快审、快裁”工作,实行“快速仲裁”工作机制,双方当事人可通过共同签订《简化程序申请书》,请求适用简易程序并放弃答辩期等程序性权利加快案件审理,平均结案时长压缩为三至七日,最快可实现当日结案。
二是成立专业仲裁院,提升金融仲裁服务质量。为更好地推进金融仲裁案件审理工作,成立烟台金融仲裁院。选择精通金融法律、业务的复合型专家充实壮大金融仲裁员队伍,同步建立由69名仲裁员组成的《第七届烟台仲裁委员会金融仲裁员名册》,定期组织金融仲裁员开展专题培训、业务研讨,进一步提升队伍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主动上门对金融机构开展走访调研,及时发现和解决制约金融机构发展的法律症结,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条款,为金融行业健康发展提供精准仲裁服务。
三是完善案件监管体系,提升金融仲裁公信力。依托“仲裁信息监督管理平台”,建立“全员+全程+全周期”监督格局。将仲裁秘书、仲裁员、科室人员全部纳入信息化监管,直观显示分析仲裁员、仲裁秘书、科室的办案数量、审结率、平均审理天数。对案件实行全过程闭环管理,对于案件办理14个重要节点,4项审批以及案件所有处理环节均可实现系统留痕、随时倒查信息。实施全周期案件监督管理,改变以往案件审理过程监督,向前延伸至案源综合化监管,向后延伸至案件社会评价反馈监督。
四是强化部门联动,进一步提升金融纠纷解决便利度。健全完善“诉讼+仲裁”工作机制,成立烟台仲裁委员会商事调解中心,入驻各基层人民法院,全方位延伸烟仲在各县市区服务触角。与烟台市委政法委、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六个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加强全市金融纠纷诉源治理工作的若干措施》,着重从加强金融纠纷源头预防、积极推进金融仲裁工作、加强化解非诉纠纷的执行保障、完善通报考核会商制度四个方面保障仲裁参与金融矛盾纠纷解决,为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提供多途径、多层次、多种类的金融纠纷解决渠道。
这个问题我就回答到这里。
2024.9.11 15∶30
主持人赵向阳:
感谢王增波主任,提问环节就到这里。
各位记者朋友!
通过刚才5位发布人的介绍我们可以看到,近年来我市在法制营商环境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这一系列务实举措不仅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基础,也为加快打造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示范城市注入了强劲动能。希望各位记者朋友围绕今天发布内容,充分发挥各自平台的传播优势,把这些取得的亮点成效宣传好报道好,为我市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今天的发布会就到这里。感谢5位发布人,谢谢记者朋友们。
编辑: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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