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意通旅游财经 水母网> 烟台发布频道
【图文实录】“改革攻坚进行时”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五场

2024-11-15 14:50:00

来源:胶东在线  



烟台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于11月15日(星期五)上午举行“改革攻坚进行时”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五场,邀请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宗林;烟台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高大鹏介绍情况,发布会由市委宣传部对外宣传科副科长刘晓云主持。

2024.11.15 10:00

主持人刘晓云:

各位记者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

欢迎参加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本场是“改革攻坚进行时”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五场,主要向大家介绍2024年度烟台市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开展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首先,我向大家介绍一下出席本场发布会的发布人,他们是: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宗林先生;烟台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高大鹏先生。

下面,请李宗林局长介绍烟台市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开展有关情况。

李宗林:

女士们、先生们:

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是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从2021年起安排部署的解决民生领域存在问题、严格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专项行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省市场监管局于今年3月分别印发了新的行动方案,我局结合烟台区域经济发展实际,把“铁拳”行动中“商标侵权、伪造或冒用地理标志”重点项与烟台众多全国知名品牌、注册商标、地理标志产品和地理标志商标保护相结合,着力促进“龙口粉丝”等知名地理标志产品行业的长足发展,有力提升了行动的针对性和靶向性。

一、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总体要求

贯彻国家总局、省局、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聚焦“民意最盼、危害最大、市场监管风险和压力最大”的重点领域,坚持“严真细实快”的工作方针,坚决打击民生领域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严肃曝光一批典型案件。坚持打宣结合,发动群众力量,形成社会共治合力。着力提升执法能力、丰富执法手段,不断推动“铁拳”行动案件查处更加有深度、曝光震慑更加有力度、执法品牌更加有亮度,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服务改革攻坚,为烟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市场监管力量。

二、2024年度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主要任务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聚焦关系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产品,对以下项目开展重点打击:1.劣质燃气灶具;2.劣质电动自行车;3.劣质儿童玩具;4.食品非法添加药品及其衍生物;5.违法生产使用小型锅炉;6.出具不实或虚假检验检测报告;7.加油机计量作弊;8.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9.商标侵权、伪造或冒用地理标志;10.价格欺诈;11.虚假违法广告;12.生产销售伪劣建材;13.肉及肉制品掺假掺杂;14.气瓶违法充装;15.电子计价秤;16.儿童安全坐垫;17.儿童及婴幼儿服装;18.电子门锁。

三、2024年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主要措施

一是以“护民生”“保安全”为行动主题,聚焦群众身边的突出问题,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行为进行打击整治。在全市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导向,把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作为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执法办案的重要载体来抓。市县两级均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了顶层设计,加大了执法检查力度,保证了“铁拳”行动深入开展,务求实效。截至目前,烟台“铁拳”行动办理民生领域重点案件1083件,上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典型案例54件,7件典型案例被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采用发布,1件烟台典型案例被国家市场总局采用发布,移送公安机关刑事立案22件,严厉惩治了各类违法行为,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是重点领域执法与专项行动工作紧密结合。为确保2024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取得实效,我局先后印发了肉及肉制品违法、校园食品安全、加油机作弊、燃气安全、电动自行车安全、计量器具、转供电治理、过度包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建立机制。截至目前,全市查办肉及肉制品违法79件、校园食品安全11件、加油机作弊6件、燃气安全43件、电动自行车安全128件、计量器具171件、转供电治理64件、过度包装26件。

三是重点领域执法与地方经济发展紧密结合。在行动中,结合烟台区域经济发展实际,把“铁拳”行动中“商标侵权、伪造或冒用地理标志”重点项与烟台众多全国知名品牌、注册商标、地理标志保护相结合,开展相关地理标志产品、商标的保护工作,全力维护权利所有人的合法权益,着力促进烟台苹果、龙口粉丝和葡萄酒等产业的长足发展。截至目前,全市查办“商标侵权、伪造或冒用地理标志”案件297件,移送司法机关7件,1件涉刑案例被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评为典型案例。

四是提升区域联动效能,合力整治市场营商秩序。在行动中,依托《胶东经济圈一体化市场监管行动方案》,加强与青岛、威海、潍坊、日照等市场监管部门的联动执法。以营商环境联建、重点领域联管、监管执法联动;资源共享、协作共进、发展共促,建立统一调度、区域协作、部门配合、整体联动的执法工作机制,积极推动胶东经济圈行政执法一体化进程,有效提升区域一体化执法水平和效能。截至目前,我局收到青岛市场监督管理局协查函12件、威海市场监督管理局协查函10件、潍坊市场监督管理局协查函4件;发往青岛市场监督管理局协查函29件、潍坊市场监督管理局协查函8件、威海市场监督管理局协查函7件、日照市场监督管理局协查函3件,均按照合作协议规定处置。

五是依托行刑衔接、行刑+企协助机制,严惩民生领域各类违法犯罪行为。2024年,在原有的行刑衔接及“行刑+企”协作基础上,我局又进一步与公安局、卫生健康局、烟台海关、邮政快递业发展服务中心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烟台市进口化妆品跨部门综合监管执法协作联动机制,依托这一机制,成功破获了烟台美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经营假冒国际知名化妆品品牌,货值高达89万元,充分展现了各部门发挥特点和优势,共同构建我市化妆品行业有效监管、资源共享、协同执法的综合性监管体系成果。依托“行刑+企”机制,莱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公安机关与有关权利人共同查办了一起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案件,涉案服装2000余件,涉案货值200余万元,罚没款390余万元,涉嫌犯罪部分已由莱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该案已入选全省“铁拳”行动典型案例。截至目前,烟台市市场监管系统已移送公安机关42件案件,涉铁拳行动类移送案件22件。目前,全市又有多起涉刑案件在联合侦办中,一起联合查办的走私冻品案,已审报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联合挂牌督办,涉案货值400余万元,已抓捕嫌疑人8名。

六是加大惩戒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坚持违法案件应曝尽曝,加强舆论监督,扩大办案影响。依法需要处罚到人的案件,坚决处罚到人。依法公开行政处罚信息,严格落实《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截至目前行政处罚曝光率100%,并发布了82起民生领域典型案例。

七是加强宣传、创新机制,增强全民维护民生领域市场秩序的浓厚氛围。为扩大民生“铁拳”案件线索来源,进一步提升社会共治水平,面向社会通过微信公众号以奖励举报的方式,广泛征集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违法线索,充分发挥群众力量去发现线索。对系统内建立案件线索摸排机制,推进了监管与执法密切衔接,提升“铁拳”行动的针对性。

下一步,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集中全力,采取更为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民生领域案件查办工作,真正抓出成效,打出权威,努力营造更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更公平和谐的营商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为烟台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力保障。

谢谢大家!

主持人刘晓云:

感谢李局长的全面介绍,下面,请高大鹏支队长宣读民生领域“铁拳”行动典型案例。

高大鹏:

女士们、先生们:

本次新闻发布会,我们曝光一批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中的典型案例。

1.莱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烟台美兰登服装有限公司生产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服装案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因当事人非法经营额达103.22万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已涉嫌构成犯罪。莱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部门处理。(省级典型案例)

2.莱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莱州福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以假充真的产品案当事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以猪肉冒充牛肉,存在以假充真问题,涉案货值17万余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对当事人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并将涉案产品进行销毁处置。

3.龙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烟台优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龙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生产销售问题批次产品,实施召回,查找问题原因并整改。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省级典型案例)

4.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招远市远鑫加油站使用计量器具过程中为计量器具增加作弊装置或功能案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山东省计量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山东省计量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涉案加油机、罚款的行政处罚。

5.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招远市陈大新车行经营性加装改装电动自行车案

当事人在明知电动自行车不能改装的情况下仍然对在售电动自行车进行改装并出售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对其作出没收涉案产品并罚款的行政处罚。(省级典型案例)

6.莱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莱阳市惠惠百货综合超市使用未按规定申请检定的计量器具案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莱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省级典型案例)

7.烟台市芝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烟台市芝罘区新阳光托育服务有限公司食品未按规定留样案

该公司食堂未对当天制作的食品进行留样,违反了《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第四十条的规定,芝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省级典型案例)

8.龙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龙口市石良吉乐食品加工厂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案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龙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依法作出没收涉案产品、没收生产原料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省级典型案例)

9.龙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山东好合宜食品有限公司龙口分公司生产销售冒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的粉丝案

当事人在未取得地理标志专用标志许可的情况下,冒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生产销售产品的行为违反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第二十三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条的规定,龙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第三十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依法作出没收涉案产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10.烟台市蓬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烟台法贝蒂葡萄酒有限公司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当事人生产经营的产品不仅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还非法使用国际地理标志“苏格兰威士忌(Scoth Whisky)”标注产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的规定,烟台市蓬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和没收侵权商品的行政处罚。

以上是今年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中查办的一批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件。这些案件,涉及地理标志保护、商标侵权、肉制品掺杂掺假、食品非法添加、计量器具作弊、电动自行车安全、校园食品安全等行为,希望媒体朋友积极跟进报道,加强宣传,切实起到震慑违法者、警示经营者、保护消费者的效果,进一步扩大“铁拳”行动的影响,将“铁拳”行动打造成执法为民的闪亮品牌。

谢谢大家!

主持人刘晓云:

感谢高支队的介绍,下面进入记者提问环节。

记者提问:

刚才的通报中,我们听到在我市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今年的重点查办领域非常多,也提到了对“地理标志保护”工作上重拳出击,作为烟台市民比较关心,请问在这方面的主要做法是什么?取得了哪些成效?谢谢!

李宗林: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对铁拳行动的关注。

地理标志是一种重要的知识产权类型,用于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地理标志不仅体现在其原产地上,还通过一系列的标准和认证来确保其品质,冒用地理标志的违法行为极易误导消费者,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烟台市拥有“龙口粉丝”“烟台苹果”“莱阳梨”等10件地理标志产品,以及“栖霞苹果”“福山大樱桃”等58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地理标志产品数量在全省位居第二,不仅是地理标志产品的重要产区,也是地理标志保护工作实施的重点区域。因此,作为市场监管部门,保护和促进我们地方特色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守护一方品牌,树立地方标志,切实维护市场秩序是我们的必然使命。例如“龙口粉丝”产品是烟台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其行业规模较大,从事粉丝生产的企业较多,烟台市市场监管系统坚持从严打击伪劣侵权、保护守法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仅对本地行业里的“害群之马”坚决予以治理,也对破坏我们地理标志产品品质和形象的外地线索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坚决予以追查到底。到目前为止,共查办“商标侵权、伪造或冒用地理标志”类型的案件297件,涉嫌犯罪移送公安机关7件。同时,今年还查办了多起涉外地理标志产品的案件,例如:“苏格兰威士忌”酒、墨西哥的“特其拉”龙舌兰,通过这类案件的查办,不仅教育了烟台市酒类经营者要提高地理标志保护意识,也规范了地理标志的合法使用,有效促进了行业的健康发展,彰显了我国积极履行国际地理标志保护义务,对推动国际地理标志的互认互保具有重要意义。

这个问题我就回答到这里。

记者提问:

肉及肉制品掺假掺杂问题是今年铁拳行动聚焦的新重点,也是人民群众较为关心的热点,请问我市在打击肉及肉制品掺假掺杂方面是如何做的?谢谢!

高大鹏: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细心。食品安全一直是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的一个领域,民以食为天,这句话说明了该领域的重要性。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进步,肉及肉制品在人民群众的饮食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肉及肉制品的安全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身体健康。该领域违法行为是“铁拳”行动的重点打击内容,为抓好此项工作,我局针对该领域的问题会同公安机关召开联席会议,专门研究部署,采取联合行动查处肉及肉制品违法行为。严厉打击肉及肉制品中“掺杂掺假”、“兽药残留超限量”、“未经检验检疫”等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共办理62件该类型案件,其中1件涉嫌违法犯罪已经移送公安部门进一步查处。在一起案件的办理过程中,执法人员根据一条举报线索,对其涉及的农贸市场和流动摊贩进行了拉网式的排查,对重点嫌疑人的产品连续多次抽样检验,最终查明嫌疑人“以猪肉冒充驴肉”销售的违法行为。所谓“冒充某某肉”的行为,在现代检测技术手段下,是无所遁形的,所以请广大市民群众放心,市场监管部门一定会长期保持高压的打击态势,给大家一个放心消费的安全环境。

这个问题我就回答到这里。

记者提问:

我之前有看到过咱们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典型案例,有涉及重点项中“食品中非法添加药品及其衍生物”的,是一个减肥产品,作为女性,我想问一下对该类型案件的检查及查处工作的进展情况。谢谢!

李宗林: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

“食品中非法添加药品及其衍生物”是食品安全方面较为多发的一种违法行为,主要是违法分子利用人民群众在降糖、降压、减肥、强身等方面的需求,又不想依赖药品想要“食疗”的心理,在食品中添加相应的化学药品,通过虚假宣传进行销售,引诱消费者购买使用。但是这些添加物往往剂量不明,在没有医嘱的情况下贸然使用,极有可能引起一系列不适症状,甚至有生命危险。更有甚者添加的是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药物,比如您刚才说的减肥食品非法添加案,一般都是添加“西布曲明”成分,这就是一种典型的因副作用极大而被禁止生产、使用的化学药品。因此想要避免买到这种违法产品,就一定要到正规的经营途径购买,不要轻信夸大的效果宣传。这类案件一般都涉及违法犯罪,今年我市共查办这类案件17件,其中12件都因违法犯罪被移送公安机关做进一步查处。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上不断完善,形成联打联动、全力配合、无缝衔接的工作格局,打击力度大,行动迅速,请群众放心。在这里格外提一句,今年为进一步优化协同生态,落实跨部门联合执法,我局又联合公安局、卫生健康局、烟台海关、邮政快递业发展服务中心,五部门联合印发《烟台市进口化妆品跨部门综合监管执法协作联动机制》,充分发挥部门特点和优势,共同构建我市化妆品行业资源共享、协同执法的综合性监管体系。

这个问题我就回答到这里。

2024.11.15 10:40

主持人刘晓云:

感谢李局长,提问环节就到这里。

各位记者朋友!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的突出问题,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快准严”执法理念,集中优势兵力,精准重拳出击,严厉查办民生领域重点典型案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希望大家围绕今天发布的内容,充分发挥各自平台的传播优势,把发布会的内容宣传好报道好,为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大家如果还有其他需要采访的内容,会后可以联系背景材料里提供给大家的联系人。

今天的发布会就到这里。感谢两位发布人,谢谢记者朋友们!

编辑:张奕

版权声明  新闻爆料热线:0535-6631311

相关报道

  • 水母网官网微信

  • 水母网官网微博
本站官方网址www.shm.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