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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

2026-01-04 09:28:52

来源:烟台发布  



12月30日,烟台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烟台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孙福勋,烟台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岳霖,烟台市财政局综合科负责人李伟就媒体关心的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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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现场

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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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融媒体中心:烟台市此次修订《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的主要背景是什么?原政策已执行20余年,为何现在进行修订?

烟台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孙福勋——

烟台市原配套费政策制定于2004年、已执行20余年,此时修订主要基于三方面考虑:

贯彻上级政策的必然要求。近年来,国家、省级层面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和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出台了一系列新规。前期,国务院办公厅明确要求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省财政厅也进一步规范了配套费管理。原《办法》已不适应改革发展实际和有关工作要求,亟需调整以实现政策衔接。

适应发展阶段的客观需要。过去二十年,烟台市城市化进程快速推进,城市框架持续拉开,城市空间大幅拓展,基础设施标准提升,建设成本显著上涨。原收费标准长期未作调整,已难以准确反映当前基础设施建设的实际成本,这对城市公共设施的可持续投入与品质提升形成了一定程度的制约。

回应企业诉求的主动作为。在原《办法》在执行过程中,部分企业反映存在征收环节偏多、流程透明度不足、减免政策不够集中等问题,这些都增加了企业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我们希望通过此次修订,推动收费管理更加规范、透明、高效,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持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

总之,本次修订不仅仅是简单的调整标准,更是一次推动政策合规、成本适配、管理优化、监管有力的系统性重塑,旨在为烟台市城市高质量发展和市民福祉提升提供更坚实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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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山东网:新《办法》制定了新的配套费使用范围与征收标准,都有哪些新特点?

烟台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岳霖——

彻底厘清了收费范围。新《办法》以“红线外政府负责,红线内企业承担”为根本原则,将配套费使用范围严格限定在“建设项目用地规划红线之外”的城市公共基础设施。规划红线以内的所有配套设施,开发企业负建设责任,成本计入房屋开发成本。相应地,删除了原《办法》中包含的红线内“中学、小学、社区用房”等,其后续建设资金由财政额外承担。此举确保了配套费全部用于于普惠性、共享型的城市基础网络建设,严格执行资金专款专用。

科学核定了征收标准。在本次修订工作中,科学核定收费标准是最为核心、也最为审慎的环节之一。选取幸福新城区片等4个典型区片,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建设成本开展精细化、回溯性测算,将总成本与区片规划建筑面积进行挂钩分析,最终得出平均单位面积成本数据。在此基础上,确定新的配套费征收标准为:住宅类242元/平方米,工业类165元/平方米。同时,明确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载明的总建筑面积计算计征面积,不再区分地上、地下,进一步规范征收行为,提升透明度和公平性。

有效规范了征收体制。新《办法》将取消供暖、供气等专项配套费,统一整合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实行“一费制”管理。企业只需在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向指定征收部门一次性缴纳即可。此举从根本上改变了以往多头管理、程序繁琐的状况,实现了“多费合一、一窗征收”,大幅简化了企业缴费流程,提高了工作效率,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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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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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东在线:新政策何时正式实施?此次政策修订对普通市民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分别会带来哪些影响?

烟台市财政局综合科负责人 李伟——

新《办法》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确保平稳过渡,专门设置了政策衔接条款,并在附则中明确其适用于2026年1月1日后新出让的土地项目,以往年度项目仍按照原政策(烟政发〔2004〕86号)执行。通过上述安排,实现了新老政策的无缝衔接。

本次修订致力于实现社会公共利益、市场活力与民生福祉的共赢。对广大市民而言,一方面,公共服务更有保障。收费与监管的规范化,确保了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稳定来源和专款专用。“交房即通路、通水、通气、通暖”将更加可期,城市承载力和生活便利度将稳步提升。另一方面,权责关系更加清晰。通过明确“红线外政府负责,红线内企业承担”,从源头上划清了公共区域配套与社区内部配套的建设责任,有助于减少因配套设施不完善引发的矛盾纠纷,让居住环境更和谐、更安心。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一是成本预期更稳定。“一费制”和公开的减免清单,让企业能够清晰、准确地一次性算清这笔固定成本,减少了不确定性和隐性沟通成本,便于投资决策与资金筹划。二是缴费流程更简化。告别过去多头申报、多次缴费的模式,实现“一个窗口、一次办结”,显著节约企业的时间成本、人力成本,提高了项目开发效率。三是营商环境更公平。严格规范的减免权限和集中公开的执行清单,最大限度减少了自由裁量空间,保障所有企业在统一、明确的规则下公平竞争,有利于营造法治化、市场化的营商环境。

编辑:王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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